招 生 政 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658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任你博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性质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颁发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概况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是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和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学院占地1598亩,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近200人,正教授25人,"双师型"教师400余人。现有在校高职生18000多人。
  学院目前设有电气工程系、纺织服装系、管理系、化学工程系、经贸系、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铁道学院和公共教学部等12个教学系部。开设68个专业,涵盖工程制造类、现代服务类、管理类和艺术类等领域,专业门类及专业数位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已形成了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第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于2010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详见招生网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考核与录取(详见招生网招生简章)
  第六章 其 他
  一、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并建立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1-64689666,0551-6341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