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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任你博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电(2020369号)及皖教秘[2020]4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建立应对物价波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学生食堂平稳运行,特制定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以下简称“平抑基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平抑基金的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抑基金是指学院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进行筹措,用于学生食堂应对市场伙食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快速上涨时,平抑食堂饭菜价格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设立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平抑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院党政办、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审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办公室下设在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平抑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

第二章  平抑基金的筹措

第四条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平抑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平抑基金的筹措、使用。

第五条平抑基金的来源包括以下四类:

(一)学院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平抑基金;

(二)政府、学院对学生饭菜价格的专项补贴;

(三)上年度结转的平抑基金;

(四)其他来源。食堂及供应商违反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学院接受的各类捐赠收入等。

第六条学院设立平抑基金账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平抑基金下限不少于100万元,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当平抑基金低于下限时,学院于次年补齐,当平抑基金达到上限时,学院不再继续计提。

第三章  平抑基金的使用

第七条平抑基金的使用条件

(一)当饭菜主要原材料物价迅速增长,引起市场大的波动;

(二)后勤管理处经市场充分调研认定,且上级有明确文件指示要求,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同意确需使用平抑基金的;

(三)基金使用的时间和额度由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平抑基金的审批程序:由后勤管理处以报告形式提交申请,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集体审议决定平抑基金的使用时间和额度,审批权限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平抑基金的使用

(一)平抑基金使用申请获批后,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平抑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将资金按照各学生食堂上一月度(或者上一周)营业额比例核拨给各学生食堂或者采取全体学生普惠式直补校园卡方式进行。

(二)用于补贴学生食堂(含民族风味窗口)原材料采购环节,包括“基本大伙”大宗原材料(米、面、油、肉、蛋、菜等)采购。

(三)以食品原材料价格涨幅为依据。当学院所在地食品原材料价格月度涨幅达到一定额度,且上级有明确文件指示要求时,即可启用平抑基金。

第四章  平抑基金的评价与监督

第十条平抑基金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十一条后勤管理处定期公布饮食物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反馈食堂饭菜价格、质量变化情况和学生合理诉求,确保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平抑基金带来的实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