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19浏览次数: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任你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工党支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员同志的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习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提高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党员同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学习内容。教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宪法和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六)中共党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理论。

第二章 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三条学习时间。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三下午或晚上,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寒、暑假除外),也可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安排。

第四条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倡导、推动党员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等新媒体形式,调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对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下,制定年度教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部署,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

第六条教工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七条党员同志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人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报学生党支部备案。严格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八条建立健全教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

第九条教工党支部中核心成员、教师党员,在支部政治理论学生过程中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第十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鼓励党员能够结合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五章 督导考核

第十一条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总结学习活动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汇报。各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员综合考核,作为本支部党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六章 学习宣传

第十二条教工支部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利用撰稿、网站、展示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成员,努力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